自本(100)年4月25日起,凡設籍於新北市、桃園縣、新竹縣、新竹市、基隆市、宜蘭縣、花蓮縣、金門縣、連江縣(馬祖)等9縣市之納稅義務人,至本所申請自然人憑證IC卡,可憑100年3、4月份統一發票收執聯10張(驗後不發還,全數捐贈慈善機關),可兌領讀卡機1台,數量有限,兌完為止,敬請把握機會。
提醒您儘早於4月底申辦自然人憑證,避免5月份報稅期間申辦自然人憑證人潮擁擠及節省等候時間。
新北市政府為推廣產業觀光,舉辦「新北市產業觀光LOGO標誌與吉祥物徵稿活動」,如獲選最高可得4萬元獎金,活動詳情請上新北市產業觀光官方網站http://www.xbit.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