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20日 星期日

毒鴛鴦入獄前 先登記結婚


吳姓男子與楊姓女子相戀10年,卻因染毒同遭檢方通緝,昨天凌晨又因毒品案被警方查獲,兩人擔心入獄後長期分離,要求員警協助請戶政人員至派出所為他倆辦妥結婚登記,隨即被押解歸案。


警方表示,30歲吳姓男子及25歲楊姓女子昨天凌晨在三重市重新路上,見警察就急忙轉頭迴避,光明派出所警員賴崇逸、周大程覺得形跡詭異,攔查後發現2人均因毒品案遭板橋地檢署通緝。


吳姓男子告訴警方,他與楊女交往近10年且論及婚嫁,擔心被捕入獄會長時間分離,要求警方協助兩人完婚再移送。


員警聯繫三重戶政人員,到派出所為他們辦妥結婚登記,傍晚解送板橋地檢署歸案;三重戶政事務所以維護個人隱私為由,拒絕說明。


2009-12-18/聯合報/17


 



 


2009年12月17日 星期四

公告板橋市「台北遠東通訊數位園區」區內計畫道路命名及區域圖各乙份

依據:


臺北縣政府981215日 北府民行字第0981061647號函。


公告事項:


一、「台北遠東通訊數位園區」區內計畫道路命名如下:


(一)計畫道路編號158號命名為高爾富路。


(二)計畫道路編號234號命名為遠東路。


(三)計畫道路編號6號以前(一)路名編釘為巷。


(四)計畫道路編號79號不予命名。


二、本公告將張貼本所(含海山辦事處、溪崑工作站)、板橋市公所、板橋地政事務所、本市華東里、鄉雲里里辦公處之公布欄,至相關計畫道路指示牌設置事宜,另請板橋市公所本於權責依相關規定辦理。



下載檔案:公告文與區域圖



移民路-我國主要移居國環境及移民資訊介紹

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為協助有意移居國外之國人準備移民規劃時之參考,特編印「移民之路-我國主要移居國環境及移民資訊介紹」一書,該書電子檔可自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網站(http://www.immigration.gov.tw)首頁移民業務機構管理專區/移民停看聽或按此下載


2009年12月13日 星期日

陳父享齊人福 陳○浩卻搞不定

97523改採「登記婚」,要去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才算數,陳肇浩與林女88年結婚,適用的是舊民法「儀式婚」原則,結婚只要有公開儀式及兩個證人,不必登記就成為法律上的夫妻,陳肇浩未登記,因此94年娶余女時,身分證上配偶欄是空白,但他與兩個女人都有公開儀式,因而出現重婚。


台灣米達人陳○浩的父親陳○雄也有兩段婚姻,不過大媽二媽相安無事,陳肇浩被判重婚,他若要恢復單身,依規定,戶籍謄本配偶欄要先有婚姻註記,才能辦離婚登記,因此得先與88年間結婚的林○,至戶政事務所辦結婚登記,才能辦離婚登記。


陳○浩背著林女娶妻生女,違反婚姻忠誠在先,要循「訴訟離婚」打官司,與妻離婚已是不可能,唯一的路是提出林○能接受的和解方案,以「兩願離婚」,由林女簽字離婚。不過林女曾說:「陳先生照法院判決付生活費,我就簽字」,陳○浩說他沒錢可付,要上訴到底,因此看來,只能靠法官解決了。


至於其他娶小老婆的人,只要沒完成結婚法定程序,在舊法時代,如只請客沒證人,新法時代只辦婚禮有證人但不去登記,即使兒女成群,也不涉重婚罪,不過會有「通姦」問題,但大老婆不告,通姦就不成立。       


 


2009-12-14 / 自由時報 / B01


受監護宣告 留意新規定

先生因出血性中風昏迷,喪失行為能力,經向法院聲請並宣告為受監護宣告之人,因急需一大筆醫療及安養費用,張先生的兄長欲出售張先生所有之公寓,以籌得醫療及安養費用,試問依法應如何處分受監護宣告之人財產?民法監護制度有新規定,自民國981123日以後,監護人代理受監護宣告之人購置或處分不動產,依民法新修正之規定,應經過法院之許可,才可以為之。


因應高齡化社會所衍生之成年監護問題。立法院於97523日修正公布民法總則及親屬篇部分條文,將「禁治產宣告」改稱「監護宣告」、「禁治產人」改稱「受監護宣告之人」,新修正條文自公布後16個月施行,也就是981123日零時起開始施行。


除將禁治產宣告修正為監護宣告,並對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程度較輕微者,新增輔助之宣告制度,成為二級制,並同樣由法院指定輔助人。受輔助宣告之人依新修正民法第15條之2對於不動產之處分、設定負擔、買賣、租賃或借貸,須經過輔助人之同意始能為之。


而舊法時期關於監護人之選任,須先以順序決定,不能依順序決定時,法院需徵求親屬會議之意見選定。惟鑒於此制度之僵化,新修正之民法對於監護人的選定,改由法院依職權選定1人或數人,除大幅提升選定之效率外,對於受監護宣告之人亦更有保障。


,另鑒於親屬會議在現代社會功能已日漸式微,原規定由親屬會議監督監護人管理受監護人財產之規定,於新修正民法也改由法院監督,取代功能不彰的親屬會議。蔣美龍提醒民眾,自981123日零時起申辦相關案件,一律應適用新法規定,必須特別注意。


2009-12-10 / 工商時報 / C3


2009年12月6日 星期日

江宜樺邀公務員看電影 戴立忍嗆:別用上班時間看!

今年金馬獎大放異彩的國片「不能沒有你」,描述一個爸爸想幫自己非婚生的女兒報戶口,卻在公務機關到處碰壁的感人故事。為此,內政部長江宜樺1日邀請社會司50多位同仁在上班時間一起看這部電影,卻遭到現場參加座談的導演戴立忍嗆,「大家都是領老百姓的薪水,最好不要利用上班時間看」,讓現場氣氛一陣尷尬。


江宜樺為了喚醒公務員的服務熱情,特別以這部電影當作全國2萬多名公務人員教育訓練的教材,並邀請社會司、也就是電影中父親尋求協助的單位的50名同仁一起觀賞這部電影。


2009年12月2日 星期三

活在當下,永遠為生命而努力

◎抗癌女強人羅○華


  在板橋戶政所的綜合受理櫃台,有一位身形單薄、柔弱卻有著堅毅個性的女性服務人員,總是親切的替民眾辦理各式戶籍案件,她,就是○華,一位飽受癌症折磨卻始終堅持站在第一線為民服務的公務員,她不吝於與大家分享自身這段艱辛的抗癌故事,因為她期待全天下的人都能對自己的健康多一分關心,多一分把關。


◎延誤發現乳癌第2


  民國90年年初,○華因發現乳房有異狀而就醫,卻不幸地被誤診為乳腺炎,直到半年後至三軍總醫院檢查時才發現乳癌已進入第2期,晴天霹靂的衝擊還不只於立即開刀切除,在化療期間更遭逢摯愛的父親過世,治療時又因化療藥劑漏出造成手破皮爛、腫脹硬化,需要植入人工血管才能繼續進行治療,心理加上生理的重重打擊,任誰都無法承受,還好她個性樂觀、自在、認命,抱持著既然碰上了就勇敢接受它、面對它的心態,試著與病痛和平共處!


◎勇敢站在第一線


  人們總是習慣於把自己的不幸遭遇用放大鏡去檢視,甚至拿著擴音器到處去渲染,然後希望從中得到一點什麼做為補償,也許是旁人的同情或是特別的待遇,然而從8年前罹癌至今一直與病魔奮鬥的○華身上,卻只能讀到低調又謙遜的人生哲學,週遭的朋友、同事和家人常擔心她的身體狀況沒辦法負荷,但「沒關係!」總是常掛在她微笑的嘴邊,主管憂心地替○華安排由櫃台工作改調至其他的行政工作,卻被她婉拒了,因為她擔心請假治療期間,會造成職務代理人工作上的負擔,由此可知,她是個凡事能設身處地為他人著想的人。


◎無私奉獻擔任志工


雖然○華至今沒有達成她一輩子最大的心願:嫁個Mr. right然後當個賢妻良母,但她把所有的愛心、耐心及熱心做了轉換,在戶政事務所的工作崗位上,專心、盡心地當個稱職的戶籍員,忍受自身的不適來服務大眾,的確也得到許多洽公民眾欽佩的眼光和留言鼓勵。雖然化療後腫瘤情形並未好轉,癌細胞也擴散至淋巴,在手術後竟惡化至第3期,她卻毅然決然地選擇回到三軍總醫院擔任週六志工,擁有無私精神的她,每月除定期捐款給公益及弱勢團體,也慷慨解囊幫助有急需的同事渡過難關。


◎樂天知命為民服務


  在現今一切以尊崇百姓為頭家、為民服務擺第一的公務體系中,身為一名基層公務員不僅要不斷充實自己專業的知能,還要培養高EQ來面對民眾負面的情緒,○華在工作上的表現,從來不因為自身病痛而降低絲毫的服務品質,反而盡可能的提供最親切、最便民的優質服務,也許是因為珍惜現在擁有的,也或許是努力活在當下,同仁及主管總是看到一個陽光又有效率的○華,時常會忘了此刻的她正在承受著別人無法體會的痛,例如掉髮、忽冷忽熱、全身酸麻、頭暈、頭痛,還不斷有下墜感,皮膚長疹、口腔發炎、味覺喪失,時而臉腫泛黑等症狀。


◎讓我們共同為她祈福


  在最不被看好、病情最不樂觀的情形下,○華把每一天都當成是自己賺到的歲月,把工作當成是一種寄託,一種對病痛注意力的轉移方式,○華認為她可以勇敢地抗癌,是因為愛與關懷,不僅是別人給予她的,也是她想盡力付出的,快樂過一天,痛苦也要過一天,她期許自己做個快樂且有尊嚴的病人。她深知當她痛苦,家人及週遭朋友也會因此而傷心;所以她總是當個快樂的人,多期望全世界能與她一起歡樂,雖然現在癌細胞已轉移至骨骼,也併發肺肋積水問題,但○華仍然心存感激,她感謝所有替她治療的醫生以及志工姊妹們一路相挺,更感謝板橋戶政事務所陳主任及所有同仁給予的支持與協助,最重要的還有家人的鼎力支持,但我們不禁想說,其實,○華才是一個給別人帶來光明、無私貢獻自己一切能力的人,她不畏艱辛病痛的堅毅個性,給所有聽到她的故事、認識她的人一股反省的力量,請與我們一同為她祈福吧!



◎後記


○華在勇敢對抗病魔的同時仍然堅守為民服務崗位,更難能可貴的是她於今年9月份參加新版多益英語檢定測驗(NEW TOEIC),順利取得相當全民英檢初級及格的認證成績,她不斷自我超越、精進向上的精神實在令人欽佩。


 



 


  


2009年12月1日 星期二

生活法律講座

現代交通工具發達,然而相對地也造成交通事故頻繁,在處理此糾紛時,經常令人感到困擾,不知應如何處理,因而影響生活秩序。為此,臺北縣政府邀請高秀枝律師,講授「車禍處理與保險理賠」,課程中將逐一說明事故現場如何處理、和解的談判技巧、申請保險理賠的方法等。演講會場採自由入席,坐滿為止,並有有獎徵答,贈送精美禮物,另公務人員參加課程可以登錄學習時數,歡迎大家踴躍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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