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測試日期時間: (一)筆試:99年11月11日(星期四)上午9時。 (二)口試:99年11月11日(星期四)上午9時30分起分梯次舉行。 二、測試地點:以通知書上所載地點為準。 三、應考資格:持有有效之外僑居留證或外僑永久居留證者。 四、報名相關規定: (一)報名日期及方式:99年10月1日起至99年10月22日止,採現場或郵寄通訊報名,郵寄報名者以郵戳為憑(請寄:22054臺北縣板橋市中正路6號,板橋市戶政事務所簡先生收)。 (二)現場報名地點: 1、臺北縣板橋市戶政事務所【臺北縣板橋市中正路6號;連絡電話:(02)29655656分機214】。 2、臺北縣板橋市戶政事務所海山辦事處【臺北縣板橋市漢生東路195之1號;連絡電話:(02)29580977分機117】。 3、臺北縣土城市戶政事務所【臺北縣土城市和平路28號;連絡電話:(02)22605640分機214】。 (三)報名須填具申請書(點我下載)(須依規定格式並由本人簽名或蓋章),並檢附有效之外僑居留證或外僑永久居留證正本(郵寄報名者請附影本並註記與正本相符,由本人簽名或蓋章)、最近6個月內2吋正面脫帽彩色照片1張、測試規費新臺幣500元整,經核定報名資格者,由本所寄發歸化測試通知書。 (四)測試方式由「口試」或「筆試」擇一應試。選擇口試者,在國語、閩南語、客語或原住民語等4種語言中,自行擇一應試;選擇筆試者,考題為選擇題,答案只須填寫數字,無須填寫中文字。不論口試或筆試,只考20題(由電腦隨機抽選),以『97年11月17日修正版』題庫應試,惟自100年1月1日起改採『99年6月修正版』題庫,題庫請向各戶政事務所索取或自本所或內政部網站下載。 五、其他注意事項: (一)參加歸化測試者應攜帶本所核發之歸化測試通知書、外僑居留證(或外僑永久居留證)正本、通知書所指定之時間、地點參加測試。 (二)測試須知詳載於歸化測試通知書。 (三)成績單由本所於測試完畢後2周內寄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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