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11日 星期二

92年申辦自然人憑證100年到期者憑證失效不可展期

一、依據內政部10016日台內資字第1000009659號函辦理。


二、92年度申辦自然人憑證之用戶,於100年到期後憑證自動失效不再辦理展期。


三、自然人憑證目前效期5年,可辦理展期3年。


四、如仍有使用憑證之需求,請用戶攜帶身分證正本,IC卡工本費275元及E-MAIL信箱親臨任一戶政事務所重新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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