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3-15 / 自由時報 / 第A10版 / 政治新聞 / 林恕暉】
〔記者林恕暉/台北報導〕二○○三年首波申辦自然人憑證者將達八年有效期限,內政部昨天公布新版自然人憑證,新卡為紫紅色、設條碼,未來可結合借書證與電子發票整合功能,並將試辦結合悠遊卡使用,三月二十一日起各戶政事務所將開放申請、換發新卡,但每張卡須付費二百七十五元。
內政部資訊中心表示,新版自然人憑證內設的金鑰長度加倍,並有微細字、紫外線隱形等多重防偽設計,安全性更為提升。
目前自然人憑證持卡者有二百七十一萬多人,使用者以報稅、查詢勞保、地政資料居多,今年僅四十三萬人到期須換發,內政部指出,由於多數持卡者尚未屆滿八年期限,內政部並不鼓勵所有持卡者都換發新卡,每張卡片上都有申辦日期,屆滿五年者可透過網路在自然人憑證中心申請展期三年,屆滿八年者再申請新卡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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