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式戶口名簿 將取代謄本
【2013-11-29 / 自由時報 / 第A12版 / 生活新聞 / 邱燕玲】〔記者邱燕玲/台北報導〕
行政院院會昨通過「戶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將朝向免用戶籍謄本方向修正,改以戶口名簿代替;草案修正後將更便民,例如在國內結婚或離婚得向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或離婚登記,不須回到戶籍地辦理。
婚事免回戶籍地辦理
內政部規劃明年二月五日起,推動新式戶口名簿。內政部次長蕭家淇指出,未來戶口名簿將改成甲、乙、丙、丁四種格式,民眾可依據資訊揭露的程度,決定採用何種格式,也可以四種都申請,再依需求採用。戶政司的全球資訊網也將建置戶口名簿查驗系統,供各界查驗請領紀錄或登錄的資料有無變動。
未來戶口名簿將做為戶籍資料證明文件,取代戶籍謄本。一○一年全國共使用了一八四五萬份戶籍謄本,總計二四五○萬張。另外,為了配合原住民身分法相關法規,草案也增訂原住民身分及民族別登記的規定。
新式戶口名簿可取代謄本
【2013-11-29 / 臺灣時報 / 四版焦點 / 陳財官】〔記者陳財官台北報導〕
戶口名簿將有重大變革!行政院會昨天通過「戶籍法」修正草案,自明年二月五日起,將推動新式戶口名簿,民眾可以依照個人需求,選擇申請列印完整或簡明資料(共分甲、乙、丙、丁四種形式),免除再申請戶籍謄本的麻煩。為達到簡政便民,該草案也增訂民眾得向任一戶政事務所請領結婚、離婚、婚姻紀錄、遷徙紀錄及姓名更改紀錄等證明書。另配合原住民身分法相關法規,也增訂原住民身分及民族別登記之規定。根據內政部統計,去年一整年,國人申請戶籍謄本總計一千二百六十三萬件,使用紙張二千四百五十萬張,為了簡化戶籍謄本的使用和減少用紙,行政院會通過「戶籍法」修正草案,內政部次長蕭家淇指出,新式戶口名簿上路後,民眾可依個人需求申請,取代戶籍謄本;但推動免用戶籍謄本,還涉及二百一十八項由各部會主管的法令規章,希望能在明年底前全部完成修改。內政部民政司說,新式與舊式戶口名簿最大差異,在於可依照流水碼等辨識符號在網路上查驗,查驗結果僅顯示是否與檔存戶籍資料相符,不揭露任何個人戶籍資料。
2013年11月28日 星期四
新式戶口名簿 將取代謄本
訂閱:
張貼留言 (Atom)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