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2日 星期一

臺北縣改制為新北市宣導事項

  


一、本(99)年12月25日本縣將改制為直轄市,本次改制,僅將原屬縣之「鄉鎮市」改為區、村改為「里」,街路名稱維持不變;現行國民身分證與戶口名簿,暫不必換證(簿)仍有效力。


二、全國各戶政事務所於本(99)年12月24日(星期五)下午5時至同年12月27日(星期一)上午8時止,不受理各項戶籍登記(本所12月25日星期六上午亦停止延時加值服務),唯如有預約結婚登記案件,將先採人工方式受理,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下載檔案   內政部「縣市改制直轄市宣導海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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