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24日 星期日

北縣》改制 書狀證件不必全更新








【2010-10-24 / 自由時報 / 第A14S版 / 北縣都會焦點 / 曾德峰】


〔記者曾德峰/北縣報導〕台北縣將在十二月二十五日起改制成為新北市,許多人關心是否會帶來生活上的種種不便,尤其是一些書狀、證件有無更換期限,民政局長楊義德昨天解釋,這次五都改制,變動最少的是台北縣,目前包括行政區仍沿用,只是名稱將鄉鎮市改區,村里一律改里,至於書狀、證件等也不會全面更新。
楊義德說,最近屢屢接獲旅居國外的華僑或國人,以為新北市是全新的行政區,不斷詢問這地區在哪裡,他提醒有長期在國外的家人或朋友的民眾,找機會向他們解釋,新北市就是原來的台北縣。

相關問題 可上網點閱
楊義德提醒,有關台北縣改制衍生的問題,民政局網站設有「民政升格專區」,民眾可上網點閱。
民政局補充書狀、證書更換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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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分證、戶口名簿、殘障手冊等均不做全面換發或改註,證件仍繼續有效。十二月二十五日起,因改制需申請換發身分證、戶口名簿者,不另收取換證規費,身分證的申請人也不必繳交相片,由戶政事務所直接列印檔存相片製作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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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牌:位在一樓的門牌,原門牌「鄉(鎮、市)」的地方,貼上縣府製發的「區」字貼紙,貼紙會隨年底的新北市市長選舉投票通知發送,二樓以上的門牌暫不作變動,民眾不需付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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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籍資料:由教育局就行政資訊統一更新,學生及家長無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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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登記事項:公司所在地、負責人或股東地址因行政區域調整、或門牌整編涉及公司登記事項變更者,公司可向登記主管機關申請,未申請變更者,原登記文件效力不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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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員資料事項:有關會員原登記聯絡地址因縣市改制行政區域調整而變更者,原「鄉鎮市」改為「區」,「村」改為「里」辦理,也請向所屬團體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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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院所資料:醫療院所的病歷資料,無須先行辦理地址變更,待需掛號看診時一併更新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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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建物所有權狀或他項權利證明書:縣市改制後,登記名義人原持有土地、建物所有權狀、或他項權利證明書仍為有效,尚無須全面換發,證件書狀繼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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