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戶籍法第65條第1項規定:「本人或利害關係人得向戶政事務所申請閱覽戶籍資料或交付戶籍謄本;申請人不能親自申請時,得以書面委託他人為之。」復依申請戶籍謄本及閱覽戶籍登記資料處理原則第2點規定:「利害關係人,指與當事人具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一)契約未履行或債務未清償。(二)同為公司行號之股東或合夥人,且為執行職務所必要。(三)訴訟繫屬中之兩造當事人。(四)當事人之配偶、直系血親、直系姻親或旁系三親等內之血親。(五)戶長與戶內人口。(六)其他確有法律上權利義務得喪變更之關係。」如符合上開規定,始可申請查閱戶籍資料。
本人今年18歲,在台北工讀.須要戶籍謄本.我拿身分證印章到戶政事務所申請遭到拒絕.說要我父母親同意書才可以申請.拜託.我已經18歲在工作了,為什麼不可以申請自己的戶籍謄本.父母親在南部鄉下還要拿同意書,台北戶政真不便民!!
回覆刪除您好:
回覆刪除依行政程序法第22條第1項規定略以:「有行政程序之行為能力者如下:「一、依民法規定,有行為能力之自然人。」另依民法第12條規定:「滿20歲為成年。」第13條第2項規定:「滿7歲以上之未成年人,有限制行為能力。」依上述規定,申請戶籍謄本為行政行為之一種,須有完全行為能力之人始得為之。
我67年在高雄出生,如何才能查到自己的真正出生生辰?
回覆刪除按戶籍法相關規定,申請人於申辦出生登記時,應提憑相關出生證明文件辦理。因此,現行各戶政事務所檔存戶籍登記資料留有申請人申請出生登記時附繳之相關證明文件。如欲申請上開證明文件影本,請逕向原申報出生登記之戶籍地戶政事務所申辦。
回覆刪除請問一個問題,我可不可以限制除了我本人以外,其他人都不能申請我的戶籍謄本?
回覆刪除依戶籍法第65條第1項規定:「本人或利害關係人得向戶政事務所申請閱覽戶籍資料或交付戶籍謄本;申請人不能親自申請時,得以書面委託他人為之。」復依申請戶籍謄本及閱覽戶籍登記資料處理原則第3點規定:「申請人須繳驗之證明文件: (一)當事人、利害關係人親自申請者,應繳驗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利害關係人應併繳驗利害關係證明文件正本。(二)委託申請者,受委託人應繳驗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及委託人出具之委託書;委託人為利害關係人者,應併繳驗利害關係證明文件正本。但有特殊原因致繳驗利害關係證明文件正本有困難者,得繳驗影本,並應具結與正本相符,如有不實願負法律責任字樣及由委託人簽名或蓋章。」依上開規定,現行欲申請戶籍謄本,除當事人外,只有相關利害關係人得申請,且需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由戶政事務所依職權審核,另相關戶籍資料均受個人資料保護法之保護。
回覆刪除請問小孩子未成年5歲.監護權在爸爸.現在因小孩子需要用到母親的戶籍謄本.父親可以直接到戶政事務所申請母親戶籍謄本嗎
回覆刪除按戶籍法第65條第1條:「本人或利害關係人得向戶政事務所申請閱覽戶籍資料或交付戶籍謄本;申請人不能親自申請時,得以書面委託他人為之。」次按申請戶籍謄本及閱覽戶籍登記資料處理原則第2點規定略以:「利害關係人,指與當事人具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四)當事人之配偶、直系血親、直系姻親或旁系三等親內之血親。…」有關需未成年子女之母親戶籍謄本乙節,依上開規定,父親得以未成年子女法定代理人之身分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戶政事務所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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